Thursday, January 25, 2007

没事

她看着汤匙的汤里一只溺死的蚂蚁。
他看着她的犹豫。
她试着用筷子将蚂蚁捞起来丢掉。
试了好几次都不行。
也许蚂蚁太小。也许筷子太细。
也许,就是她手笨。
他探过头来,试着用自己的筷子帮她捞蚂蚁。
也还是不行。
她笑,原来手笨的不只她一个。
他将她的汤匙拿过去,把汤倒在自己的汤匙里,一口喝掉。

最后他俩才想到,其实可以把蚂蚁和汤匙里的汤一并倒掉的。

爱...也许我真不懂

我说,你爱她,很爱她。
我说,甚至到现在你还爱她的,只你不自觉。
我说,我猜得出来,想得出来,看得出来。
你说,没的事。
你说,我不爱了。
你说,就算曾经怎么爱吧,现在都没了。
我说,不会的,那么久的爱。
我说,爱是那么轻易说没就没的吗?
你说,哎...
你说,你不懂。
我说,对,你俩的故事,我懂什么呢。
你说,我说你不懂的,是爱。

Monday, January 22, 2007

这个星期天不一样

昨天,老板有令,回公司传发新闻稿。十一时许到公司,偌大的停车场只见同事的车。将车子停在楼梯口,上了二楼,和同事打声招呼,就赶忙拿了新闻稿和一整叠的报馆通讯录去传真。同事也埋头苦干,准备将新闻稿电邮到各报馆。当然,大家都想赶快做完好收工。

在传真机旁开始了我机械化的动作:将纸张放进传真机,按了号码,传送。看着纸张徐徐的被吃进去,再缓缓从下方的滑出来,然后就是‘嘟’一声,再传另一家报馆。重复,再重复。一个字,闷。

传了十来分钟,突然纸张不动了,memory full,只有放点耐心慢慢来了。平时上班,即使大家都没怎么交谈,办公室里到底充满人气。现在望向四周,静悄悄的,只有另一端隐约传来同事致电报馆的声音。平时同事们坐着的位子都空着,竟有点森冷的气氛。知道同事一走,胆小如鼠的自己肯定会心里发毛,暗暗祈祷这传真机争气些,好让我顺顺利利早点完工走人。然而,心里也晓得同事只回来负责发送电邮,怎么都不会比我的传真慢。

果不其然,我只传了一半吧,她就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了。尽管心中有个声音在叫自己将她留下陪陪我,最后还是理智战胜了胆怯,毕竟只是泛泛之交啊。目送她离去的背影,心中竟然有种近乎无助的感觉。

该死的‘记忆已满’隔一两分钟就出现,站在旁边一直等也不是办法。反正再怎么样也就剩下自己一人,待会儿离开还不是要熄灯?大着胆子走回座位,先打了几个电话,果然如预料的,经济组没人上班。都说了嘛,星期天巴巴的赶回来传真给没人上班的部门,有够无谓加无聊。当然,这话怎样也不能够向大老板去说的。

嗯,不然就上上网好了。但在四下无人的办公室,再想起前几天看的恐怖电影,实在无法专心,还是乖乖的等老爷传真机做完它的工作好了。害怕又无奈的重复我那机器人般的动作时,突然想起大学在山上做论文的日子。当时做起研究来,总在山上独自待到夜幕低垂。实验室出去就是树林,天色一暗下来,里外都阴森森的。学长们绘声绘影的鬼故事,加上朋友遇到的不可解释的怪事,在在都令我心惊胆战。然而,却还是敢死队似的在每一次告诉自己别总是待到这么迟之后,一再的重蹈覆辙。虽然对当时的我而言,担惊受怕可说是家常便饭,然而,胆子并没有因此给练出来,反而是日愈缩小,到现在只有那么一丁点大。

突然觉得热。没有冷气,相当然耳。传真机另一端的走廊尽处,隐隐约约看见透过百叶帘穿进室内的阳光。外面晴空万里啊。对了,光天白日的,会有什么!话虽如此,刚刚的回溯往事却让我想起某些无论如何都不能算是愉快的记忆,还是希望尽早离开。否则,待那回忆一一复活,我可不就更害怕吗?

终于,最后一张了。也不管是否所有目的地都传送成功,匆匆收拾,一心只想赶快离开这密不通风的空间,冲到大太阳底下去,把所有阴影都驱散。将室内的灯一一熄掉后,看着暗下来的办公室(其实也暗不到哪儿去),几乎是连走带跳的逃了出去。

出了大门,脚步还是没慢下来,突然绊了一跤,重重的摔在地上。当时还不怎么觉得,爬起来若无其事的继续走。过了一阵子,膝盖的疼来了,渐渐加剧,特别是在下楼走向停车场时,痛得我差点就要嚷出来。

这个原本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身,然后舒舒服服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再然后到外头去疯狂购物的星期天,我就这样从公司带了两个受伤的膝盖回家去。

Tuesday, January 16, 2007

我的兄弟姐妹

梁咏琪演过一部电影叫‘我的兄弟姐妹’,好像是说千里寻找失散多年的手足的故事。我没看,但相信应该是满感人的吧。

今天,我突然想起了他们,我的兄弟姐妹。指的不是家乡的两个姐姐与一个弟弟,而是几位与我有着一半同样血缘的亲人。

与我深交的朋友大概都知道,我有一班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不多不少,恰恰好十位。五男五女中,九个比我年长,最年幼那个与我同龄。我的‘大哥’已年近50,再比我大个几岁的话,可以当我爸了。没错,将家里的姐姐弟弟算进去,我们一共是十四个兄弟姐妹,我是我爸第八个,也是最小的女儿。

记得第一次见到我这班兄弟姐妹,是在好多年前了。记忆中,应该是超过20年了吧。当时到父亲的工厂里当‘童工’,爸为我们介绍:这是二哥、三姐,那是三哥... 当时年幼无知的我们,无从晓得从哪儿跑出来这许多哥哥姐姐,傻傻的跟着喊那些个陌生面容之际,幼小的心灵带着惶恐。

之后,随着到厂里的次数越来越多,逐渐熟悉他们的音容,也慢慢的懂得辨别每一位的特性:‘二哥’比较木纳老实、‘三哥’是那个酷酷的高个子、‘四哥’一副欠扁的拽样、‘三姐’看起来有点凶、‘四姐’老是一个冷冷的眼神抛过来、老幺每次到厂里去,啥都不做就在那儿玩真是讨厌... 这就是他们给我的印象。至于其他比较深刻的接触,实在寥寥无几。

我在父亲的厂里‘兼职’也有好几年之久,直到上了中学,工厂搬到北海去为止。而断了与厂的联系,就再也没见到他们。直到许多年后,几次回槟,在街上猛然看见一个似曾相似的面孔,总无法确定是否就是他们之中的一位。有时那身影会突然停顿,与我四目相会,刹那间彼此的眼神似乎交换了些什么... 然而,我实在不敢肯定自己有没错认。而我知道,假如那真是他们,对方也像我一样,不能确认我是否他们那个最小的异母妹妹。毕竟,十多年的岁月,足以让一切幼时的记忆模糊走样。更何况是对一段没有情谊,只有血缘联系着的‘亲情’而言。

除了‘大哥’与‘五姐’,与他们的渊源就只有那么一点。‘五姐’中学与我同校,我念预备班(初一)时,她的家政初二就在我隔壁。记得第一天上学遇着她,双方尴尴尬尬的笑了一下,就赶紧逃开。那一年,就只是偶尔远远的看着她与同学谈笑的背影。

‘大哥’呢,是在十多年不见后,前年在吉隆坡‘重逢’的。少时异常高瘦的他,竟已成了个胖子,看起来十足是个典型的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他透过父亲约了我出来,恰谈‘合作’事宜。原本以为久违的‘兄妹情’会在那时重燃,双方可顺利合作愉快,也了了父亲一宗心愿。熟知‘谈判’破裂,还导致我后来和爸长达一年互不交谈的后遗症。想来,只能叹句人算不如天算吧。

而现在,他们和我,可说是不相往来,联系着彼此的,真的就只有血缘,和姓氏而已。

我不知道我和我的这几位兄弟姐妹,在未来的日子里是否还有什么交会,就如我所说,世事难料。但我清楚的知道,即使我不想刻意面对,也无法否认他们偶尔会从我久远的记忆中蹦出来,和现在的我打个招呼问声好。

就好比今天吧,我突然就又想起了他们。

我的兄弟姐妹。

Sunday, January 14, 2007

时光球


他和她在屋子前院长满了杂草的地上来来回回的走了几趟。
他停下来,蹲下,将脚下的杂草拔光。
她欠下身子,用纸巾帮他抹抹额上的汗滴。
他看着眼前一小块光秃秃的土地,以手指当铲,挖了个大约尺半深的坑。
她小心翼翼的将一个圆球放入坑里。他把挖出来的泥土覆盖回去。
站起来,拍拍手上的泥土,他指着那个看不出痕迹的坑,说这是院子的中心点,记得吧。她点头。
望向天空,他俩同时看见瑰丽的晚霞,和一架徐徐越过的飞机。
他俩相约,在二十年后的今天重新挖开这个坑,取出圆球,看看岁月曾经年轻的脸。
然而,谁知道呢?
也许两人在不久后就闹翻,之后形同陌路,这个约定也随风飘散。
也许二十年后,分隔两地的两人都忘了这样一个约定,没来。
也许一人在许许多多年后,突然想起这事,颤巍巍的来到这儿,想把‘那东西’挖掘出来(由于年纪老迈而忘了那是啥,只依稀记得是个重要的物品)。但看着硬梆梆的泥土,有心无力之下只好作罢。
也许其中一人在数年后因病或意外逝世,也许两人都没活上二十年。
因为太多的可能,那圆球就此静静的,不受干扰的躺在坑里。而在不知过了多久的长远岁月后,也许会有一群不知名的生物降临地球,偶然的发现了它。生物们将它打开,看到一张纸条,上面是这样的句子:

“2007年1月13日19时44分,我们相爱。”

Tuesday, January 2, 2007

部落格里的风波

从来不知道,在朋友的部落格留个言,也必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因为,随时会有某个不知躲在那个角落偷偷的观察每一则留言的人,从旁杀出,挑出你留言内的某个字或词,来为你定下令你一头雾水的罪名。

2007年的第一天,在朋友的部落格里闹出了这样一个小风波。某人针对我给朋友的留言,说我影射他什么什么的,我想也没想的就顶了回去,结果他又写了篇回应来提醒我谨慎的运用文字。

在这事件里,我走错了一步,就是初初就不应该回应,而即使忍不住那口气而非回应不可,也不应该一出口就那么重,毕竟不是人人都有那样的雅量,尤其是某种正气凛然标榜自己是如何豪爽的人,往往更会扭曲别人的话,而且硬是以为大家都吃饱没事干,就是要针对他。

在我的第一篇回应里,老实说也许火气大的是我而不是那一位,然而,他的怨气,我在几百公里外都感觉得到,那让我想到4个字:深闺怨妇。对,在我看来,他就是积了一肚子不满,伺机而动,随便抓个看不顺眼的人来开炮,以抒解积怨的那种人。

其实,我的第一篇回应应该是这样写的:“对不起,我这留言是留给XX不是给你的,我也不认识你,因此不会回应你的话。”那不就完了吗?也不会再惹出那一位的第二篇精彩留言。我之所以选择不继续回应,是因为对那位朋友有点不好意思,何必在人家的部落格里舌剑唇枪的呢?否则,我早就开火了。 但我知道那一位不会善罢甘休,会以另一篇更长的留言来回应我,而这场骂战也会甚嚣尘上,越演越烈。

借用朋友的话:因此,我只能默默地写自己的部落格。 希望这次不会杀出个程咬金,跑到我的部落格来谴责我用词不当吧!

以下是我本想告诉那一位但没有留言在朋友部落格里的话: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没有兴趣了解你是怎样的人,有什么直爽的个性,如何有型的性格。我只知道自己的性格,从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甚至有时因为常秉持着‘就退一步算了吧’的想法,而给人怕事的错觉。但假如你真的‘踩’到我的尾巴,或那天刚好心情不佳而你又来惹我,那我隐藏着的火爆性格就会将你烧得体无完肤。

我也没兴趣知道平时你与你的朋友们是如何习惯的以尖酸刻薄的方式来交流。那是你,不是我。我不是你的朋友,我们之间没有深厚的友情,我没理由也不想承受你的尖刻。

我在想你说的话,假如给朋友的留言都要绞尽脑汁以想出最恰当的用字,以免得罪对方,这样的相处方式会让我觉得很累。也许你享受于那种方式,也许这是你的风格,但就如我所说,我不是你。

你说你一向都不否认自己的无聊生活方式,那么一开始又何必针对他人的留言来说人家影射你无聊呢?即使真的说你无聊,你又为什么会吃不消而留言反驳呢?

你说你的中文造诣不算专业,假如是这样,就请你别老学究般鸡蛋里挑骨头的在他人的遣词用字里找毛病。而最最重要的是,in the first place,请别介入不干你事的留言中! ”

这个风波让我得到这个结论:世界上的确有‘你不犯我?对不起,我就是要犯你!’的那种人。 也让我想到一句古老的话:一样米养百样人。

我不认为那一位会看到,也没想要谁去通知他到我的部落格来读这篇文章。我写出来,纯粹想一吐为快,并不是想展开骂战。 老实说,我是个爱好和平的人。

又,我描绘的那一位,也许骨子里并没有如我所说的那么糟。但这就是他在这件事里给我的印象,我也没兴趣去深入了解他,希望不会有人跳出来为他辩解。

最后要说的是:我写这篇文章是就事论事,针对的也就只有一个人物。对其他不小心被牵连到的人, 真的抱歉。 也许我小题大做,也许我器量不大,也许我幼稚透顶,但,就请容许我在自己的部落格里抒发一下情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