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了解为什么自己上回开的部落格会写不下去。
我想我不是一个习惯赤裸裸的将自己的心摊开来的人。尽管我是真的喜欢赫曼赫塞的那句:我把自己摊在阳光下,被晒伤也甘心。记得上回在部落格写了几篇心情,就开始在问自己,啊,真要写得那么剖心剖肺的吗?万一人家知道那是我,那怎办?是了,说出来也怪不好意思的 -- 我早前的部落格是匿名的!我就是那么‘怕’,怕人家的眼光、怕人家的讪笑、怕自己的心事不再是秘密...怕这个怕那个的。一句说完,我就是那个胆小鬼。
所以,那惨兮兮的部落格,只冷清清的收容了我那几篇偷偷摸摸见不得光的文章,就关门大吉了。
一如我没有结果的单恋。
当然,我相信也没人见过它。因为我也没那勇气告诉朋友:嘿,这是我的部落格哦,有空上去看看或留言吧!
问了自己不下百次,我在怕的究竟是什么?他人的看法真有那么重要吗?
记得以前有位朋友说,“我想你是不会那么容易受伤的人”。听了,突然觉得她并不那么了解我,尽管我们是中学至大学的知交。跟HY提起,她说不赞成那朋友的话。(我知道HY是少数了解我的友人之一,即使我们都没说出来。) 是的,我是个心思超级敏感、神经超级纤细的人。尽管这与我一贯淡漠木然的神情毫不相符,也对我待人处事方面没有帮助。他人的一个无意的眼神、一句无心的话语,都可以让我猜疑上老半天,也常因此介意,耿耿于怀而多次让自己的心累坏。
幸运的是,觉得自己略有长进了。许是我的心变得坚硬些了吧。(但我更希望它是柔韧的。) 开始想把心事纪录下来,不论是自己看、朋友看、还是陌生人看,都无所谓。也决定不再让自己的心情轻易的被外界所左右。因此,我的第二个部落格诞生了。不,称它为我唯一的部落格吧。毕竟前一个已被我无情的删掉并遗忘了。对不想去记得的事,我也是超绝情的。
但我怎么还是不公告天下,让朋友们知道我的部落格新张志庆了呢?
我想... 迟些吧。天!胆小鬼又回来了吗?
希望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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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omments:
有勇氣些,
有幫主我挺你!!!
七早八早就有超级粉丝了?!
加油!!
对你们的打气,谢啦。
為甚麼大家都說我是粉絲呢??!!
我是職業留言員!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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